在5月9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文娱演出市场的专项报告,其中指出了林俊杰演唱会的退票政策在不同地区存在不统一的情况。
根据报告,林俊杰在苏州场的演唱会退票手续费按照时间段分为四个梯次:无条件退票、门票价格的20%、门票价格的50%以及不支持退票。以演唱会票价380-1880元为例,退票手续费从几百元到近千元不等。而在哈尔滨和天津的演唱会上,退票政策则有所不同。哈尔滨场次的退票按时间分三个梯次:无条件退票、门票价格的30%以及不支持退票;而天津场次则不存在无条件退票规则,退票按时间段分为门票价格的3%、门票价格的30%以及不支持退票。
这种同一歌手在不同地区的演唱会退票政策不统一的情况,容易给消费者带来误导。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应属无效条款。
此外,演唱会开始前一周左右就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请,退票手续费动辄几百上千元。各演唱会退票手续费收取标准不统一、不透明等问题,无疑是让消费者提前支付票价的同时限制了消费者退票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退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应属无效条款。
由于存在梯次退改政策,部分演出在首次售票后会根据退票及一二级市场票品分配情况进行二次、三次售票。目前的梯次退改政策统一适用于所有售票流程,二次、三次售票时的退改梯次的时间与首次售票相同。然而,由于大多无条件退票基本限于首次售票后48小时内,二次售票时往往已过无条件退票时限,此时消费者无法享受完整退票政策。相较于首次购票的消费者,购买回流票的消费者虽然支付了相同的价格,却没有享受到同等的退票权利,可能存在同票不同权的情况。同时,也存在回流票开售时间晚于有条件退票时限的情况,此时消费者在购票后已无法享受退票政策,需承担全部票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