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河之水》第27集的剧情中,峖宝食品公司与丹信事务所的合作即将到期。由于于丹娜忙于产检,梁锦秋便承担起与峖宝公司老板麦总洽谈续约的重任。然而,麦总却以税负率过高为由,坚决拒绝与她们的事务所继续合作。
梁锦秋据理力争,反复强调百分之五点五的税负率是合理合规的,但麦总依旧不为所动。原来,峖宝的竞争对手多缘公司,其税负率仅为百分之二,这让麦总心动不已,即便梁锦秋费尽口舌,也无济于事。麦总的意图很明显,他希望丹信事务所能为其钻空子,获取不正当利益。
梁锦秋是一个坚守底线和原则的人,这样的事情她绝不会去做。她深知一旦涉足其中,若日后峖宝公司出事,丹信事务所不仅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此一来,梁锦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既要坚守原则,又不想失去这个重要客户。
关键时刻,于丹娜挺身而出。为了争取麦总这个客户,她决定宴请麦总。此次,于丹娜选择相信梁锦秋的能力,并尊重她的意见,打算用专业精神去赢得客户的认可。在于丹娜的努力推动下,麦总在续约事宜上终于有所松动,这为梁锦秋后续的调查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当梁锦秋与麦总再次会面时,麦总得知梁锦秋有海外留学背景,也认可她的专业性。然而,麦总却认为梁锦秋不了解国内的实际情况,不懂得变通和适应国内的做事方式。麦总一心想要降低税率,原因有三:一是他目光短浅,心存侥幸;二是国内许多企业多年来都这样做,且未出现问题,大家已形成惯性;三是麦总面临着董事会的压力,自身处境艰难。
尽管梁锦秋的观点是正确的,但要改变麦总的认知并非易事。麦总这类人,若不看到严重后果,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梁锦秋若要打破这个局面,只能从峖宝公司的竞争对手入手。此时,郑昊和李东杰等人正在对多缘公司展开调查。
尽管郑昊、李东杰等老手亲自出马,但多缘公司层层设防,稽查工作面临着巨大困难。与此同时,梁锦秋也在深入调查研究多缘公司及其他竞争对手的情况。只要梁锦秋能找到多缘公司的漏洞,并与郑昊他们配合,多缘公司偷税漏税的问题必将很快暴露无遗。
多缘公司不仅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还设置阻力阻挠稽查。一旦事发,等待多缘公司董事长杨致远和郝仁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势必要入狱服刑。只要多缘公司东窗事发,麦总必然会清醒过来,为了峖宝公司的利益和自己的处境,他肯定会继续选择梁锦秋和丹信事务所。
从剧情发展来看,《大河之水》后续很可能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因为郑昊他们开展的这一轮稽查决心坚定,若不彻底改变市场环境,他们是不会轻易收手的。麦总若仍固执己见,不留余地地与其他不良事务所签订合同,那他后续必将追悔莫及。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接下来要说的是于丹娜说服麦总时的精彩表现。
梁锦秋与麦总见面后,由于双方想法不同,立场完全对立。于丹娜的任务就是要化解这种对立,避免双方关系彻底破裂。所以,于丹娜一开始并未提及续约之事,巧妙地避开了麦总的抵触心理。
于丹娜先是向麦总表达了感谢之情,接着热情劝酒,随后又谈及自己与梁锦秋的关系以及对梁锦秋的认知。经过这一番交流,麦总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许多。最后,于丹娜恳请麦总给梁锦秋一个机会,以此来验证梁锦秋的专业判断是否正确。如果梁锦秋的判断有误,就当作给她一个教训;若判断正确,再谈续约之事。于丹娜的这种做法,既保全了麦总的面子,又在麦总心中为梁锦秋预留了空间。无论结果如何,麦总都不会失了面子。不得不说,于丹娜的公关能力、情商以及商业话术着实高明,堪称经典范例。
梁锦秋和于丹娜是合伙人关系,两人地位平等。但在面对麦总时,于丹娜巧妙地将自己置于老板的位置,一下子与麦总站在了同一层面,再用给梁锦秋一个教训的说法,进一步拉近了自己与麦总的距离,同时也化解了麦总对丹信事务所的抵触情绪。
倘若一开始于丹娜就从利害角度去阐述梁锦秋方案对峖宝和麦总的好处,即便说得天花乱坠,估计麦总也会产生抵触情绪,两人之间的情分也会因此消磨殆尽。
梁锦秋和于丹娜都非常优秀,两人一内一外,相互合作、优势互补,缺一不可。
梁锦秋与麦总见面时,麦总态度冷淡傲慢,不少观众弹幕留言:“你(指麦总)别得意得太早,后面有你后悔的。”观众们所言不虚,若麦总一意孤行,选择与不良事务所合作,那他将面临郑昊等人的严厉审查。
经历宇茴咖啡和术博公司的事件后,于丹娜对梁锦秋深信不疑。既然于丹娜已经如此信任梁锦秋,那她为何不在峖宝公司出事后再谈合约续签呢?原因在于,若峖宝公司出问题,麦总自身难保,董事会极有可能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他身上,届时他能否保住职位都是未知数,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而一旦麦总垮台,峖宝公司换了新领导,面对众多5A级竞争对手,丹信事务所将毫无机会可言。所以,于丹娜必须巧妙地为丹信、为梁锦秋争取一个缓冲期。
尽管《大河之水》整部剧略显俗套、拖沓,但剧中这段剧情以及于丹娜展现出的高情商话术,确实值得职场人士深入学习和琢磨。